足球青训的国外经验、我国困境与重构路径——基于全面质量管理分析框架

1 理论分析框架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包括战略和操作2个层面。战略层面是管理系统,包括组织及成员实现更高目标的全部因素与过程,内容包括目标制定、战略规划、策略部署、组织结构、 领导力、企业文化、人员管理和沟通;操作层面是实现顾客预期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检查、统计技术、程序说明、问题解决技巧、协调、信息、团队合作与交流技巧等(赵刚 等, 2021)。依据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FootPass足球青训评价基本指标体系,以及FootPass在德国、英国、匈牙利等国家评估时所采用的指标体系,把战略与规划、组织与人员、人才识别与培养、科学与支持、资金支出与来源、沟通与合作、场地与设施7个维度进行同类项合并。根据我国青训的实际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了筛选,形成了本研究的管理(目标与原则、组织与人员)、培养(人才识别与发展)、合作(科学与支撑、沟通与交流)、保障(资金支出与来源、场地与设施)4个方面共7个维度的青训分析理论构架(表1)。

表1 足球青训体系分析维度与内容Table 1 Analysis Dimensions and Contents of The Football Youth Training System

2 国外青训体系成功模式分析

2.1 青训体系管理

国外青少年人才培养的一个共同特征是有明确的青训愿景,其中带有鲜明的足球文化、价值观的烙印,也反映了国家足协对现代足球特征、发展趋势以及该国对足球的个性化理解,如英国的《精英计划》、德国的《未来计划》、荷兰的《足球大师计划》、匈牙利的《OTP-MOL-Bozsik计划》等,分别对该国的足球文化进行了鉴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技战术发展方向和实现的具体路径。愿景都表达了相同的目标——以高水平青少年球员长期发展为核心,打造世界领先的青训体系,提升青少年球员的技战术水平,为顶级职业足球联赛和国家队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不断提升本国职业联赛和国家队核心竞争力(Csáki et al., 2014)。

随着各国青训目标认识的趋同,青训实践中的工作原则也逐渐呈现出一致的趋 势,Mitchell(2015)对欧洲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原则研究发现,欧洲青训逐渐形成了3个基本原则:1)发展原则。精英球员发展是在多层次的互动和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实现的,球员的培养过程具有高度个性化、非线性发展和不可预测等特征。把有天赋的球员培训成精英球员是复杂和具有个性化的工作,教练员需根据球员发展实际情况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采用有针对性的训练策略和方法,才能促进球员个体得到最优化的发展。2)系统化原则。青少年足球训练首先要明确培养目标,并根据目标建立一个系统化的发展模型,模型需做到发展途径清晰、目标可执行、过程连贯一致、结果可评估。掌握现代足球理论与丰富训练方法经验的教练员以及多学科的保障团队是发展模型最终实现的基本保障。3)学习环境原则。以球员为中心创造富有挑战性的学习氛围,引入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竞赛体系,最大程度地发挥球员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组织是实现青训愿景的重要基础与载体,足球协会负责制定青少年发展计划、培训教练员、组织竞赛、选拔青少年国家队参加国际青少年竞赛等具体工作 (Samur, 2019)。足球协会通过制定质量标准和绩效评估、经费支持等方法监督和指导各俱乐部的青训工作,以确保青少年发展愿景中一系列目标得以实现。国外职业足球俱乐部的青少年足球学院和社会精英培训中心担负了为国家与俱乐部培训高水平后备人才的任务。近年来,随着青训工作的深入,青少年足球学院管理部门与人员的规模不断扩大(O’Halloran, 2020)。稳定青少年足球学院管理组织是营造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和工作人员之间良好工作氛围的基础,也是俱乐部在青少年发展过程中为运动员持续提供高质量训练的有力保障(Hendry et al., 2018)。教练员是组织中的核心因素,足球协会通过组织教练员等级培训、召开研讨会、提供训练视频与文字资源、实施一对一的教练员导师计划来提高年轻教练员的执教水平。俱乐部也会定期举办教练业务研讨会,以确保俱乐部的目标与指导思想得到实施(Votteler et al., 2014)。

2.2 人才识别与发展

2.2.1 人才识别

选拔具有足球天赋的青少年球员是培养精英球员的前提条件,国外在足球选材过程中,不断吸收新的科学理论与技术,呈现出动态与多维的特征。动态是指人才识别,人才识别是一个持续过程,包括了发现、选材、诊断与发展等4个阶段。发现是对要进入训练体系的球员进行足球潜能的评估;选材是在训练群体中选出具有天赋的球员,它贯穿了人才识别的全过程;诊断是对参与足球训练的青少年发展中的问题与发展空间的持续分析;发展是为球员提供最佳的学习训练环境,是球员天赋转化为现实竞技能力的过程。在这个持续不断的能力与现实水平评估过程中,发现是人才识别的第一个环节,然后将具有足球发展潜能的青少年选拔进入精英青少年训练阶段,选材、诊断与发展3个环节在青少年球员的发展过程中紧密交互在一起。多维是指足球人才识别需要对包括球员的专项化训练水平、个体特征(心理因素、技术和战术技能、人体测量学和生理学)、环境因素(相对年龄效应、社会文化影响等)等多学科领域的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以全面准确诊断球员的现实水平及发展空间。实践表明,现代优秀球员不仅在技战术以及运动能力方面较普通球员表现更为出色,在生理和心理等方面也表现出明显的优势,且这种优势随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扩大。

法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在青少年足球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培养本土球员,对其他国家(地区)青少年球员进入本国青训的资质进行限制,以保证青训体系中本国球员的规模。各个俱乐部由训练学、生理学、营养学和心理学等方面专家构成的人才识别的科学团队交织成庞大的选材网络(League, 201 1),不断地扩展人才识别范围,提升人才识别准确率(Geisler et al., 2019)。赔偿金制度打破了青少年足球人才在俱乐部流动的障碍,小俱乐部通过与大俱乐部青少年训练的合作分享人才培养成果,各个层级的俱乐部及培训中心形成了人才发现、培养、输送的通畅渠道。

2.2.2 人才发展

以球员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各国从身体、心理、社会、技术和战术5个方面细化不同年龄段的训练目标。英国提出青少年球员生理、心理、社会、技术发展的“四角模型”;意大利足球协会强调青少年的技术、决策、处理问题及团队协作(社会化)、对抗压力(心理层面)、快速应答的整体发展目标,并将5个方面目标内容具体化;比利时、法国、荷兰和西班牙则强调通过比赛促进球员的整体发展,将球员心理、社会化发展与技战术整合到比赛和训练中,只 关注球员技术和战术的传统发展观已经被现代的整体发展观所取代(Nesti et al., 2014)。

球员的培训过程也是训练水平不断提升和更精确化人才识别与发展的过程,最终到职业发展阶段的精英是庞大的青训群体中的少数,这一特征被称为足球人才成长的金字塔模型,其特征是:1)以人才球员的培养为核心;2)高淘汰率;3)建立不同年龄段的评价标准;4)淘汰的球员再难达到同龄球员水平;5)早期专业化;6)精英球员在训练初期就表现出卓越的能力(Bailey et al., 2013)。

根据精英球员培养规律和金字塔模型,各国及俱乐部设计了训练阶段分期原则与各年龄段的训练目标(表2)。意大利制定了U9~U14和U15~U19的训练大纲和实践课程教案。比利时则主要关注球员的年龄与成熟度之间的关系,通过发育的峰值高度、各项能力发展速度来进行训练分期(Baker et al., 2004)。法国的训练计划因年龄段而异,但特别强调比赛能力的提高,法国国家足球协会制定了各年龄段的训练指导原则,俱乐部和教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机动的使用。西班牙国家足球协会则围绕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了战术训练原则和指导方法。

表2 欧洲国家青少年球员发展路径Table 2 Development Paths of Young Players in European Countries

注:PHV.青少年身体增长峰值。

除优秀的球员和科学的规划外,还需要有足够的训练时间和配套的竞赛体系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欧洲青训体系在U5期间训练时间为41~42周,每周3次,每周4~5 h,随着训练水平的提高,U16以上的球员训练时间已经达到年训练45周,每周5次,每周9 h,此外还有每周至少2次、每次约2 h的个人训练。从U5到U21整个青训期间荷兰球员训练时间约为5 940 h、法国约为5 740 h、西班牙约为4 8 00 h(表3)。

表3 欧洲青少年足球训练时间与竞赛情况表(Baker et al., 2004;Ford et al., 2012;Rummenigge, 2012)Table 3 European Youth Football Training Time and Competition (Baker et al., 2004;Ford et al., 2012;Rummenigge, 2012)

英国在2011年前青训期间的训练时间只有3 700 h,针对这一情况,《精英计划》规定英国第1类青少年足球学院青训阶段的训练时间要达到8 500 h以上,第2类青少年足球学院训练时间要达到6 600 h以上。在竞赛体系建设方面,欧洲国家在U11前均采取小场地比赛方式,U14才开始采用正式的足球比赛规则,赛事数量基本维持在年30场左右。对青少年赛事数量的控制可以起到通过比赛发现训练问题和检验训练效果的作用,能够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竞赛环境,有效避免了过度追求成绩的现象。

在青少年球员的发展过程中,教练员的作用至关重要,虽然高水平教练员都有自己的执教风格,但他们还是存在一些共同的执教特征,如清晰的执教理念;强调在比赛场景中发展技术;重视发展感知觉和平衡能力;通过小场地比赛让球员在压力下形成决策,提高心理韧性;在训练中让球员遵守纪律、专注、尊重同伴与对手、主动承担责任,球员在训练中充满激情并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对抗性练习和比赛是最好的学习环境,球员可以体验不同的比赛情景,并在竞争中发展和强化他们的技能,有计划地安排对抗训练主题是发展球员专门技能的最佳方法。通过比赛还可以评估球员的学习效果,发展球员心理、社会等能力。

2.3 保障

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中约有50%的青少年足球学院盈利。俱乐部的青少年足球学院已经发展为一种以球员为产品的商业模式,青训的收入逐渐成为俱乐部稳定的经济支柱,这也促使俱乐部不断加大青训投资,以培养出更多更高质量的青少年球员,获得更高的市场回报。欧洲有1/2以上的俱乐部每年在青训上的花费接近总预算的6%(至少125万欧元,约为人民币945万元);有1/3的俱乐部其青训预算超过250万欧元(约为人民币1 890万元);其中,员工工资(2 6%)、设施(15%)和球员合同(15%)是青少年训练经费中最主要的支出项目(Mills et al., 2014)。

各国足球协会也为本国的青训机构提供资金支持。英格兰足球总会为1类青年足球学院提供每年77万英镑(约为人民币586万元),4类足球学院每年67万英镑(约为人民币506万元)。英格兰足球总会的投资和青少年足球学院的评级与投入相匹配,第1类青少年足球学院俱乐部要求每年至少投资230万英镑(约为人民币1 739万元),第2、3、4类青少年足球学院投入经费的要求和工作标准会逐级降低,英格兰足球总会的资助金额也逐级减少。

为保障青少年足球学院的投入能得到回报,各国足球协会建立了青少年球员的培训制度,一般包括培训补偿金和联合补偿机制。培训补偿金是指首次注册为职业球员时,所在俱乐部应向球员21周岁前的培训单位支付相应标准的费用;职业球员23周岁赛季结束前的每次转会,新俱乐部应依据其在转会前最后一家俱乐部效力的年限支付相应的培训补偿费。联合补偿机制是指职业球员在合同到期前转会,新俱乐部应向其在12~23岁的所有培训机构和俱乐部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补偿机制使青少年培训机构在球员职业生涯的发展中长期受益,促使他们把青少年培训工作的重点投入到球员的挖掘与培养中,而不再单纯追逐青少年球员培训期间的比赛成绩。

2.4 合作

20世纪90年代,德国为了推出新的青训计划并改革教练员培训体制,由德国足球协会、德国足球职业联盟和足球青少年发展中心三方共同制定方案,并协同推进方案的实施。比利时的Topsport计划是比利时足球协会通过政府提案的方式得到官方支持,计划顺利实施还得益于比利时足球协会与职业俱乐部之间的信任和有效沟 通(Nesti et al., 2014)。

国家与俱乐部制定青训的理念、原则、绩效以及发展指导思想需要青少年足球学院管理者、教练员、体育科学领域的专家达成共识,同时也需要与球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及时沟通,理念和原则才能得到贯彻和落实。欧洲俱乐部的青少年足球学院中每个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工作都有详细的规定,每周举行1次的会议是学院内所有专职人员业务交流的主要方式。教练组、运动科学与医学、人事和教育等各部门通过会议探讨与解决青少年发展计划的实施以及青少年球员成长过程中身体、心理、社会、技术和战术,以及预防和处理运动损伤等多个科学领域的 问题(Helsen et al., 2012;Roe et al., 2016)。足球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青训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业标准,并负责协调和沟通各个俱乐部监督计划与标准的实施情况。足球协会代表国家青训项目对外沟通与联系、争取资源和建立合作,推动青训项目的实施。俱乐部外部建立的与政府、企业以及学校的合作,扩大了资源供给;内部构建的沟通体系,在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3 我国青训现实困境分析

3.1 管理困境

国外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管理的成功经验主要包括清晰的目标和规划以及明确的绩效标准、第三方绩效评估程序和成熟的绩效评价方案,此外还建立了专门的管理组织机构并设有专职人员。相较我国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在政策制度设计上还有待完善,足球领导体制缺乏统一性与协调性,此外还存在尚未形成横向联动治理效应,专业化分工不细,改革效率和效益不高,缺少质量监管等问 题(鲍明晓, 2019; 邱林 等, 2018)。而目标量化与内容缺陷、缺少组织建设、规划的主体不明确等因素造成了足球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与运行机制的不畅通(谢松林 等, 2018; 张晓林 等, 2014)。

1993年,中国足球协会开始了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相继推出了《中国足球事业十年发展规划(1993—2002)》《中国足球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2年)》《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3)》。1993年与2003年制定的2个10年规划中并未设置青训方面的绩效指标,其他目标如足球整体水平、足球普及情况、职业球队规模、足球场地设施、足球产业体系、足协实体化、足球整体实力、足球文化等都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3)》提出“足球人口突破100万”“国奥队培养优秀足球人才为目标”等指标的达成也较难认定。因此,难以总结中国足球青训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也就缺少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的依据。

2016年中国足球协会推出《中国特色青训体系建设——“165”行动计划》提出,加强中国足球协会和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的沟通协调、顺畅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校园足球俱乐部建设发展、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建设、职业足球俱乐部加强梯队建设、实施全国区域周末主客场联赛、合力打造国外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平台等措施,但部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何协调和统一管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法,导致规划中的部分工作难以落地。中国足球协会虽然印发了诸如《全国社会足球品牌青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中国足球协会男足青少年训练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试行)》等文件,但仍存在评价指标模糊,组织实施机构不清和难以操作等现实问题,因此,这些政策与措施未能在促进青少年培养体系发展中起到明显效果。

3.2 识别与培养困境

对足球俱乐部选材情况的调研显示,我国俱乐部的梯队中只有48%的教练员在选拔球员时经过了严格细致的选 材(马成全,2010)。梯队生源同俱乐部实力、名次、公众形象有很大关系,管理规范、发展稳定的俱乐部一般生源较多,俱乐部有较多选择,可以对运动员进行测试、考察、选拔。而选材主要是通过比较简单的观察、测试,考察球员的基本技术、比赛意识、家长身材、运动能力等,很少进行长期观察和全面的信息了解。有研究显示,主教练对生源感到“比较满意”仅占总数的24%(马成全, 2010)。因此,选材环节科学性不足是人才浪费和难以出现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的重要原因。教育系统足球人才选拔采取了学习成绩结合足球竞技水平的入学考试方式,构建了从小学到大学的上升渠道,以培养学习与足球皆优的全面发展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塔尖”进入到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这个选材的策略兼顾了学业和足球竞技水平的共同发展,但不是以培养高水平球员为唯一目标。学生想进入高中或大学必须考虑学业与训练的平衡,对于足球天赋高而学习成绩较低的球员就会被系统淘汰。即便已经进入了校园足球体系的个别有天赋的球员,在竞技能力形成的关键期,由于缺少专业的学习环境、高水平的竞赛体系和训练计划,其足球方面的发展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我国在球员培养方面缺少贯穿青少年培训期的指导思想,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没有在实施中被广 泛采用,有待健全一整套方法和课程体系(王建明, 2008; 王瑞麟 等, 2009)。2021年,中国足球协会又发布了新的《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训练大纲》,但大纲中的愿景、理念和方法的科学性和适应性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

青少年教练员的数据与质量是我国青训体系发展的瓶颈。据中国足球协会统计,2016—2019年,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B、C、D级教练员培训人数增长近38 000人。但依然难以满足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和职业俱乐部梯队快速增长的教练员需求。教练员在数量上不足的同时,其质量与国外高水平青少年教练员也存在一定差距,缺少高质量的教练员认证体系是我国青少年足球教练员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足球协会的各级教练员培训还主要沿用20世纪90年代亚足联的教练员培训教材,与国外统一的教练员培训内容有较大差异。此外,我国缺少对教练员实践的跟踪评估和再继续教育过程,仅数周的教练员课程难以支撑长年青训工作所需要的理论与方法。

3.3 保障困境

来自中国足球协会与地方的青训经费远不足以支撑青训中心的运营,与国外青训的高投入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目前国内大多数青训中心的经费来自地方体育局与足球协会,随着协会的去行政化,体育部门的支持力度减弱,青训中心只能不断缩小规模,逐渐成为社会的收费培训机构。只有部分地方专项经费充足的青训中心才能保持长期稳定的训练机制和教练队伍。

我国各俱乐部对梯队的投入呈现两极分化,9%的俱乐部对青训投入超过1 000万元,69%的俱乐部青训投入 未达到足协要求的400万元。由于经费来源单一,很多俱乐部对梯队球员进行收费,且收费标准差异较大(颜强, 2014)。足球学院在6~8岁的基础训练阶段,学费为1年1~6万元不等,俱乐部足球学校的球员进入各级梯队的正式名单才能减免学费,高昂的学费与高淘汰率让青少年球员和家长望而却步。近年来,各省市推进了足球训练基地的建设,有效缓解了青少年训练场地不足的问题,部分青训中心拥有了自己的场地,也纾缓了经费的压力,但有的训练基地肩负了过多竞赛与训练等任务,难以充分保证青训的需要。

3.4 合作困境

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由多元主体组成,各主体之间存在相对封闭、衔接不足等问题,难以形成优势互补。在制定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政策时,教育、体育部门协调不 足(杨成伟 等, 2015)。政策体系的不完善致使政策的执行、落实难以到位,长效机制难以建立(孙克诚 等, 2011)。从球员的长期发展来看,精英球员的培养要构建逐层选拔的金字塔形人才发展模型,最接近这个模式的是体校三级训练体系,但随着职业化改革,体校人才培养体系失去了源头(学校足球人才的输送)和出口(省市专业队)。金字塔模型中中小学处于金字塔的中下层,国家队与俱乐部处于金字塔的顶层,但缺少贯通教育与体育2个体系的青训工作管理机构,基层向顶层发展渠道不够通畅,一方面造成基础层面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还造成顶层人才稀缺。本应担负精英培养职责的中国足球协会青训中心、俱乐部、教育部的足球特色学校等缺少统一的设计和支持,造成在青少年精英培训中任务、职责重叠,衔接不足,经费使用效率低下,本就不充足的足球资源难以得到有效的利用。此外,在青训体系内,各相关利益方面难免要最大化自身利益,这就形成了人员流通的壁垒,而在此过程中相对忽略了青少年未来发展空间和中国足球的未来。

4 我国青少年精英培养路径重构

4.1 发挥制度优势,建立举国精英保障体系

政府相关部门、中国足球协会、教育相关部门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统筹场地、设施等资源,打造支持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建立青少年足球发展基金,主导建立管理协调教育部门、足球协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管理机构,将整个青训体系纳入管理范畴;推进精英培训中心建设,建立教练员培训基金等保障措施。

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协同管理精英人才培训网络,支持区域足球协会、俱乐部与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培训工作。制定精英人才培训机构质量标准,建立我国青少年培训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将评估与专项经费支持相结合。

探索构建青少年足球培训机构与学校的合作模式。体教融合在精英球员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足球协会为学校提供足球训练方面的支持,教育部门为球员建立灵活的基础教育模式并构建球员的职业教育体系。教育系统与足球协会共同筹划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打造地方足球精英训练中心,实现资源合作与共享。改变场地管理机制,将场地交给学校、俱乐部或训练中心,以保障教学与训练的需要。

4.2 建立精英培训质量标准,打造高质量足球培训机构

培养精英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核心是建立高质量的培养机构。目前我国青少年培训机构有中国足球协会的青训中心、职业俱乐部的梯队以及社会俱乐部、传统足球学校等,要以“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为指导方针,组织协调各类培训机构的工作,共同打造我国高水平青训体系。建立高质量的足球特色学校、社会俱乐部等初级青少年足球精英训练机构,以职业俱乐部、中国足球协会青训中心为代表的中级精英训练机构,以及国家和各省精英培训机制为代表的高级精英训练机构,3个层次的机构形成相互衔接的青少年足球精英选材与培训体系。打造高质量的足球培训机构首先要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人员,管理精英培训机构的各项工作。其次,要打破足球人才的交流壁垒,实现校园足球与足球协会注册制度的互通,建立补偿金制度,让球员能在培训系统间自由流动。低阶的培训机构有责任向高阶的培训机构输送人才,随着培训机构等级的提升,实现精英球员的不断集中。再次,要建立精英培训机构的训练体系。制定我国青少年的长期发展模型,确定各阶段的训练目标和训练课程体系。建立不同年龄段青少年教练员培训系统,以强化不同年龄段教练员的执教能力,规定执教内容,明确训练目标以及训练效果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建立教练员交流制度、教练员在线资料库以及教案定制系统,提高训练的现代化水平,规范化执教内容与行为。

4.3 打通精英发展路径,重建金字塔式人才培养机制

精英球员的培训要联合多方面的力量,形成培养目标、培养程序的共识,规划人才发展的路径,形成基础阶段、人才识别与发展、精英培训和职业足球4个阶段的精英选拔与培训体 系(图1)。基础阶段为3~10岁,培训机构为幼儿园、小学及业余俱乐部,可以依托现有特色幼儿园、足球特色学校及快速发展的社会培训机构,扩大基础层面,奠定足球技战术、体能、心理等方面的基础。

图1我国青训体系管理与组织结构

Figure 1Diagram of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f China’ s Youth Training System

注:参考Pouyandekia等(2020)编制。

在人才发展阶段,11~14岁的球员普及在学校。精英培训的机构分为2个层次:1)足球特色学院、中国足球协会区级青训中心;2)建立新的省、市特色学校,省、国家级精英足球训练中心和足球学校。第1层次可以采用混合训练体制,即学校与中心合作,学生学训分离,在训练过程中对球员进行评估,选拔精英球员到第2层次,第2层次要保证有最好的训练场地和设施,并配有最佳的教练员,给精英球员营造最好的学习环境。第2层次的训练应该是混合或专业模式,有条件的采用体教协同合作的训练、学习与生活“三集中”的训练模式。在青少年超级联赛的基础上,根据年龄组和竞技水平的不同建立各级别赛事,包括目前的校园足球赛事、区域协会青少年赛事、满天星赛事、精英训练营赛事等,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训练中解决问题的发展模式中不断提高球员的竞技水平。

人才发展的第3阶段是精英发展阶段(U13~U19)。这个阶段要求精英训练中心等机构把重心向精英球员培养转移,精英球员逐渐集中在职业足球俱乐部,在俱乐部中接受系统的专业训练,参加高水平的竞赛,进入俱乐部的后备梯队,最终进入职业队、国家队。实施“U13足球人才”工程,把握精英发展的最初阶段,为以后U系列的精英培养奠定基础,并把U13的人才培养效果作为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标准,避免青训的规划期限过长,相关工作考核超出任期的现象。

政府相关部门、中国足球协会要提供青训体系的资金支持,支持对象包括青训机构中的学校足球、足球特色学校、职业足球俱乐部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工作以及青训少年教练员的培训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应负责协同管理和监督职业俱乐部,教育相关部门为俱乐部、青训中心提供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支持;中国足球协会负责协调联络政府部门、教育相关部门为青训机构以及俱乐部提供足球场地、设施与技术支持;中国足球协会与教育部共同建立工作质量标准和绩效评估体系,教育相关部门负责学校足球、足球特色学校,承担人才的基础阶段与人才识别与发展阶段的训练,这些是足球人才发展的基础工作。中国足球协会负责俱乐部与青训中心的青训工作,精英发展阶段人才培养的任务。第3阶段是青少年精英人才发展的最后阶段,在此阶段,球员在15岁以后由职业俱乐部承担精英球员培养的最后环节,至此也完成了足球青训的所有过程。

5 结语

国外青训多年的发展工作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我国青训体系应建立在遵循青少年足球训练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的科学化道路。建立协同精英计划的保障系统,设计和实施精英计划,多方面合作建立精英训练网络和构建精英人才的金字塔发展体系,打造高水平的青少年训练基地,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增加训练时间和提高训练质量是我国足球精英人才培养体系重构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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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体育总局科研所书刊部

原文制作:高天艾

原文校对:丁 合 尹 航

原文监制:张 雷

学会编辑:徐璠奇

排版审核:郭 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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